湘西州地质公园管理处关于采购抖音账号运营、短视频制作及网络宣传服务比选公告

湘西州地质公园管理处关于采购抖音账号运营、短视频制作及网络宣传服务比选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7-18 字体大小:

为做好湘西世界地质公园宣传推介工作,普及相关知识,我单位拟通过比选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综合评定确定中标公司,由中标公司负责公园宣传短视频拍摄,对湘西世界地质公园资源禀赋和发展成效进行网络宣传,现将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服务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预算

最高报价金额为8万元(价格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完成湘西世界地质公园官方抖音号认证,并用短视频形式报道我园建设发展、地质遗迹保护科普研学等工作动态,以及宣传湘西世界地质公园的生物生态、历史人文、旅游攻略等。

1.制作服务内容:短视频拍摄、制作,抖音账号运营及维护,服务周期一年,全年发布并制作视频合计数量不低于36条,视频著作权归属为湘西州地质公园管理处。

2.项目要求:

(1)短视频拍摄、制作、发布(包含视频脚本、文案撰写、素材收集、剪辑、制作、发布等):

①活跃类短视频:20条以上,视频时长大于30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湘西世界地质公园的风光、人文、攻略、日常工作等。

②精致短视频:10条以上,视频时长30秒-1分钟。策划及制作不同主题的短视频并发布,包括但不限于地质公园活动、合作伙伴、节日等。

③长视频剪辑制作:6条以上,时长不少于2分钟,视频主题由甲方指定。

(2)其他要求:

①有专业的内容制作团队,如拍摄人员、视频剪辑人员、账号运营人员等;

②保证每月制作并发布3条以上视频;

③4K级电影拍摄设备,后期制作4K高清剪辑软件,包括无人机等。(需提供照片资料)

④拍摄完成后,所有原始素材整理归档,给我方存档。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湘西州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业务范围包含影视视频制作、设计、新闻宣传等;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

4.近三年来有承办过州级及以上级别的大型网络宣传(抖音)和直播活动的成功经验案例;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8日8:00—2024年7月22日18:00

(二)报名资料

请参选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州地质公园管理处提供以下报名资料,我方将在公告到期后开展比选工作。

报名资料目录(纸质版):

1.报名表(见附件1);

2.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介绍(见附件2);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附件3);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见附件4);

5.比选响应承诺函;(见附件5)

6.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上述报名材料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无须密封,工作人员将对比选申请人相关资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报名材料送达地点:湘西州林业局州地质公园管理处(地址:湘西自治州吉首市吉凤街道武陵山大道19号1楼A区101)

正式比选

(一)时间

202472510

(二)地点

湘西州林业局A201会议室

(三)比选资料

比选申请人需于比选当天现场提交以下1-9项比选资料,资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每项资料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五份,用档案袋密封,在封口处加盖公章。报价单单独用信封密封。不满足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1.报名表(见附件1);

2.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介绍(见附件2);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附件3);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见附件4);

5.比选响应承诺函(见附件5);

6.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复印件);

7.以往州级及以上级别的大型网络宣传(短视频、直播)成功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

8.项目设计方案(含人员安排及配备、设备保障、品质保障与售后服务方案、抖音短视频策划、创作、构思,包括宣传的形式、创作短视频的数量、发布的平台、预达到的宣传效果等内);

9.报价单(见附件6)。以上材料必须保证真实,若有虚假,则取消今后在本单位的一切比选,给本单位造成的损失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评审原则评审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综合打分,综合得分最高者中标。

六、评审程序

1.评审小组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提供的报价等进行查、合评判。

2.评审小组如遇比选材料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可向比选申请人质询。

3.在比选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比选关的其他比选申的技术资料、报价和其他信息。

4.评审小组确定入围比选申请人后,根据比选申请人的报价等综合评判,确定中选公司,并在公示结束后将结果通知比选申请人。若申请单位提供虚假信息,能力提供服务项目内,取消其资格,中选公司依次递补。

5.对落选的比选申请人不做落选原因的解释,不再另行通知,所有材料概不退

6.若参与比选公司小于2家,则参与比选公司直接中标或另寻公司直接比产生。

七、同签订

1.采购单位在公示结束后向中选公司发出中选通知。

2.中选公司应自收到中选通知之日起7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协议或不履约的将视为自动弃权。如有候单位,则由候选单位自动递补,不再另行比选。

3.中选公司不得再采用转包、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否则,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他人损失的,中选公司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彭先生 0743-8232292

九、注意事项报名资料和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比选地点,逾期达或密封、标注不符合本公告相关规定的视为无效。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文件。报价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还已提交的文件。

十、其他事项参加比选申请对采购过程和比选结果如有疑议,请于比选结束后3日内,将相关问题以书面形式(需盖公章)报送至采购单位处,逾期将不予受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湘西州地质公园管理处。


湘西州地质公园管理处

2024年7月18日

附件6.docx
附件5.docx
附件4.docx
附件3.docx
附件2.docx
附件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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