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林业局落实举措 开展绩效目标考核工作
为全面推进一流队伍建设,准确评价各股、室、站、所和林场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有效运用考核结果。保靖县林业局结合工作实际,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扎实开展绩效考核工作,促进各项林业工作良性运转。
健全组织领导。建立了领导机构,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县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并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开展绩效考核具体工作。考核将按照《保靖县林业局绩效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开展,做到考事考人有机结合。
开展分类考核。根据各单位工作职责和考核侧重,将各机关股室、林业工作站、林业科学研究所等在职职工纳入绩效考核。
科学制定细则。年度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计分实行结构评分,加分减分实行绝对分值。由四部分组成,即由个人业绩、单位业绩、民主评议、加分/减分组成,个人业绩指标以保靖县林业局职工岗位责任确定的职责内容为指标;单位业绩考核指标由共同目标和业务目标构成,单位的目标任务是依据州林业局、县委县政府当年中心工作、目标任务、实事目标和县林业局的工作意见、实施方案等下达目标任务;民主评议指标由班子向全体职工评分、机关股室长对基层全体职工评分、基层站(所)长对机关全体职工评分、股室站长对本单位职工评分、班子成员对股室站长评分三个部分组成。加减分按照《办法》规定算分。
明确考核纪律。要求考核组成员和考核对象必须认真对待考核工作,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干扰和妨碍考核工作,不得徇私舞弊评人情分、印象分,严禁泄密;对违反考核规定的行为,视其性质、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考核严重失实的,该次考核结果无效,考核组安排复核,以复核结果为准。
严格结果运用。该局将把绩效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单位得分和个人综合得分作为局评选年度先进的依据之一;个人综合得分作为县政府绩效目标奖统筹部分计发的依据和职工职称晋升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