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山林,不再一罚了之

破坏山林,不再一罚了之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发布时间:2020-06-12 字体大小:

破坏山林,不再一罚了之(今日视点)

——湖北探索“破坏生态环境赔偿款”创新生态修复方式


(中国绿色时报)7月盛夏,在湖北省恩施市铜厂坡桃花园生态修复基地,市检察院和市林业局生态修复专班的工作人员细心查看桃树挂果情况。

这块占地183亩的生态修复基地,是湖北省创新生态修复方式的一次探索。

人抓了、地秃了,怎么办

恩施土家族自治州是享誉全国的“三大后花园”之一,拥有1882万亩林地,但较高的森林覆盖率,也让一些人贪婪的目光盯上了森林。在州所辖的恩施市检察院受理的破坏环境资源案件中,非法占用农用地和滥伐盗伐林木案件占比较高。

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不可谓不尽力,但“人抓了、款罚了、地秃了”的现象依然存在,怎么办?恩施市检察院引入“诉前生态修复从轻处罚机制”,积极引导犯罪嫌疑人补植复绿,承担恢复环境的义务。然而,由于当事人缺乏技术,补植的苗木成活率不高。此外,一些原生环境遭到破坏后,已不再适合植被生长。

生态修复,亟待寻找新的出路。

探索生态修复新方式

去年3月,湖北省检察院下发《“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方案》,对督促行为人通过补植复绿、赔偿损失等方式恢复生态原貌提出了新思路,这让恩施市检察院找到了突破口。

湖北省检察院通过与当地林业局调研论证,在全省首次提出“破坏生态环境赔偿款”——让涉案主体按标准缴纳赔偿款,再利用这笔赔偿款打造生态修复基地。

“选定若干补植复绿的固定场所作为生态修复基地,再通过资金的统一划拨与使用,引入专业市场主体进行造林和管护,将以往个人零星分散的补植复绿转换为有计划的专业生态修复。”副检察长王世彦介绍。

这一思路得到恩施市委、市政府的肯定。恩施市出台《林业案件中“破坏生态环境赔偿款”缴入标准方案》,确定了城区4个生态修复基地选址,总规划面积298亩。

去年,恩施市收到各涉案单位、人员缴纳的破坏生态环境赔偿款799万元,已全部投入4个生态修复基地的补植复绿。其中,铜厂坡桃花园基地今年3月投入建设,预计今年底竣工,种下1.1万株桃树。

修复成效看得见摸得着

恩施市一所学校在建设中非法占用林地,之后不但缴纳了30万元破坏生态环境赔偿款,今年3月植树节,还组织20多名教职工到铜厂坡桃花园参与了植树活动。

7月6日,学校负责人告诉《中国绿色时报》记者:“我们做错了,通过这种方式,不但教育了全校职工,教师们还会将绿色发展理念传递给下一代。”

铜厂坡沿线的老百姓也盼望着基地早日建成:“桃花开了,游客来了,肯定也会带富我们的生活。”

对此,恩施市检察院检察长詹晓红说,把生态修复基地建在市民家门口,更彰显效果。下半年,市检察院还将持续发力,多维度探索生态修复的“恩施经验”。

“‘人坐刑期满,荒山依旧在’,曾经是我们面临的难题。恩施市用‘破坏生态环境赔偿款’打造异地修复基地,这种探索很有新意。”湖北省检察院侦查监督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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