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林业局,局各科室(中心)站,局直属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全州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和一致性,现将《湖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林业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湘林法〔2025〕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文件精神,全州林业系统办理案件直接适用湖南省林业局印发的《湖南省林业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不再另行制定。
特此通知。
附件:湖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林业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
湘西自治州林业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