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全州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在州林业局召开。会议传达了7月25日州木材清理整顿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和州委副书记刘小明的讲话精神,回顾总结了前阶段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了下一阶段工作重点。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文武斌,州直纪工委书记、州群教办专项整治组组长谢军,局领导丁子健、张海及州木材清理整顿办公室负责人, 9个县市区林业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县市木材清理整顿办公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自今年3月中旬展开木材清理整顿工作以来,各县市区按照州委、州政府的总体部署和教育实践活动“34+11+3”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分步骤完成了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集中整治等工作任务,社会影响面广,教育效果好,第一阶段木材清理整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7月10日,全州共查处涉林案件458起,没收木材1387立方米;对83家违规木材经营加工单位作停产整顿处理,吊销经营加工许可证6家,取缔木材无证经营加工单位138家。
会议要求,下一步,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围绕州委“34+11+3”和州人民政府“20+22”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完善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在深入推进木材采伐经营加工清理整顿工作的同时,迅速启动对破坏森林资源和生态建设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一是要明确工作重点。1、征占用林地清理整顿。2、森林防火清理整顿。3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清理整顿。4、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的保护清理整顿。二是要集中时间和精力,加大对涉林案件的查处。三是要认真开展整章建制工作。四是要切实加强对木材经营加工户的管理。
全州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