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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县杉木河国有林场改革进展顺利

  • 2015年07月10日 0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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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县自5月启动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相关职能部门主动作为,密切配合,林场改革工作进展顺利。

  一是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县长陈海波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向仕连,县委常委、副县长李选锋,副县长孔凡卫、彭涛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办、县林业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扶贫开发办、县住建局、县电力公司、杉木河国有林场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改革。

  二是及时出台了杉木河国有林场改革相关文件。5月14日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省永顺县杉木河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国有林场改革的定性定编、机构建立、人员安置及保障等相关内容,并及时上报了省、州相关部门。5月18日,县林业局根据改革实施方案,向县编办请示,县编办以永编发〔2015〕12号文件批复,“核定杉木河国有林场事业编制85名,用于聘请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骨干林业技能人员,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同时,县林业局向县财政局请示,县财政局以永财预函〔2015〕9号文件批复,“将杉木河国有林场纳入财政全额管理”。6月15日,湖南省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同意我县上报的《永顺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批复中要求“切实加强国有林场管理机构建设,按照所核定的公益性质一类事业单位和编制,制定‘三定’方案,调整内设机构,明确职能和工作职责”。

  三是林场改革前期工作有序进行。自林场改革工作启动后,县林业局、杉木河国有林场与县编办、县人社,对林场职工底册进行反复核实。6月26日,召开了全体林场职工大会,学习了中央、省关于林场改革的文件、批复及省有关会议精神,对林场改革工作进行了宣传动员,得到林场职工的理解和支持,确保了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及监督权。部分提前退休人员填写了申请表。6月29日,县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对林场改革职工安置方案进行了讨论,对林场改革中涉及到提前退休职工的人数、社会保障等问题提出了修改建议和意见。待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各工作组按职责分工开展安置工作,争到7月中旬完成完成林场改革目标。


  • 作者:永顺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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