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十二五”林业发展原则

湘西州“十二五”林业发展原则

来源: 发布时间:2013-11-01 字体大小:

1、科学发展原则

  坚持科学发展观,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按照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的有机统一,按照现代林业发展的要求,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为我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2、改革创新原则

改革是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也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关键所在。要从造林绿化的增长方式、区域重点、社会需求、投资格局、建设主体和管理机制等方面入手,搞好营造林工作改革,着力提升森林质量和效益,实现造林绿化数量和质量同步增长。要逐步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政策引导、资源管理、科技支撑、公共服务上来,为林农提供全方位服务,推动造林绿化事业持续发展,走出一条又好又快、可持续发展的新路来。

3、科技兴林原则

    加快林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努力提高林业建设的科技含量。大力引进国内外的先进、适用技术以及新材料和技术支持,发挥我州科研单位的科研力量,加快林业科技创新。

和谐发展原则

    正确处理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的关系,坚持突出生态环境建设,保持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努力提高广大林农的经济收入,把发展目标真正落实到富民、为民、安民上,实现林业在和谐社会中的共建共享。

3.2.5依法治林原则

依法治林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快林业发展的基本方针之一,也是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的法制保障。加快林业发展,必须要加强林业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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